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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只是為了單純的喜歡而寫作; 假若,只是為了單純的喜歡而奏樂; 假若,只是為了單純的歡喜而活著; 假若我有這個膽識,聽起來好像有點荒謬,畢竟是單純的想法,應該是簡單的。 可是作為第三國家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一生順暢不愁衣食在和平中渡過人生的一個人,不知道為什麼這種簡單的慾望竟然需要“膽識”來完成。 照道理來說,能在人生中享受這些風花雪月的事兒,乎復何求?! 然而這個社會卻告訴我們,這些都是毫無意義的。如果你做的事情能夠讓你足夠的享受物質生活才是正途。 我們好像可以選擇,可是真正選擇的人們還是會被嫌棄,除非他們能用他們的paystub來證明說,看我的工錢跟你一樣,才會被接納。 而人本是群體動物,渴望入群的心態一點也不稀奇。 渴望被接納,被接納後,渴望擁有尊敬,被尊敬後,渴望被崇尚,無止境的渴望,用不同的辦法和尺度來把自身地位提升。 當然,一個人有所執着做他想做的事來作為一份工作是十分值得被尊敬的。我想要探討的是,為什麼當這個人有那樣的決心,還是要不斷的在一些有的沒的社會想法中沈淪-獲救-再沈淪?還是說這種掙扎已經是一種no